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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招募创业项目及创业团队入驻的通知

来源: 招生就业处  作者: 时间:2019-11-11 浏览:

各学院、全体同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旨在为我校学生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初期的办公场所、创业指导咨询、创业团队培训、创业投融资对接、创客互动交流等相关指导服务。为更好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根据我校2019年创新创业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内蒙古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孵化园拟接受创业项目及创业团队入驻,现面向全校学生进行招募,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驻对象

     内蒙古农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学生及师生共创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

二、入驻要求

     1.创业团队有完整的项目运行方案;

     2.入驻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执行性,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公益项目除外)和社会效应,创业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师生共同创业项目、具有典型示范性项目、与专业相结合的项目、“互联网+”大赛参赛项目等优先入驻;

     4.创业团队成员的构成80%以上须为我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毕业生;

     5.学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成员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成员组建的团队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6.入驻团队全体人员需严格遵守创新创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自愿接受创新创业学院的管理。

三、政策与服务

     1.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导师指导与咨询;

     2.提供免费办公场地、会议室、洽谈室、桌椅等物理办公空间及配套服务(提供每个团队的工位数最多不超过4个);

     3.提供技术资源、人力资源、电商资源、项目资源、财务资源等免费资源及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小额担保贷款及政府各项创业补贴等对接服务。

四、项目和团队考核机制

    1.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每半年对入驻团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如整改后考核仍达不到要求,创新创业学院有权中止入驻协议;

     2.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学院孵化园的时间为12个月,入驻期满考核优秀的团队可申请继续留驻,入驻最长时间为24个月。

     3.入驻期间,项目团队违反学校及创新创业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创新创业学院有权解除其入驻协议;

     4.入驻期满,连续考核优秀的团队优先推荐至各级政府设立的创新创业基地继续进行孵化。

五、入驻流程

     1.具体流程:填写入驻申请表(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提交入驻材料(包括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已经注册的项目团队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材料报送至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西区学生公寓7号楼就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ndcxcy@163.com)→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筛选→项目路演→签定入驻协议书→入驻孵化园。

     2.经学校审查合格的项目与创新创业学院签订《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孵化协议书》(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3)等;

     3.双方签约后,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将场地交付使用并提供相应服务,进驻创新创业项目开始正式运营。创业团队入驻园区后须在1个月内启动创新创业项目运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1.2019年项目入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

     2.针对不同类型的团队,报送完整详实的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创意书(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3.入驻申请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一份);

     4.相关支撑材料如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纸质版一份);

     5.团队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471-4301339

     附件1: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

     附件2: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孵化协议书

     附件3: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4:内蒙古农业大学创业园的管理办法

     附件5:内蒙古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企业考核办法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1月11日

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网 普通本专科招生咨询电话:0471-4300730 / 4311359 邮箱:nnd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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