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主管招生工作、就业工作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成全校本专科招生计划编制、报批及录取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及招录工作。
二、负责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三、负责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拟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改派手续等工作。
四、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就业信息搜集与发布和组织校园招聘活动等工作。负责学校就业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各学院开展就业创业活动。
五、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按相关要求组织开设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等课程。
六、负责全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规章制度及激励机制,组织和协调校内外相关部门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和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报、审批、中期考核、结题验收和经费使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招生、就业、创新创业信息化建设及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九、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三个科室: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业孵化中心)